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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萧山区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补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8-03 09:50:16发布者: 孙玲阅读: 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萧山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22〕24号)精神,推动各项奖补政策的落实,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萧山区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萧山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22〕24号)规定奖励条件的且工商登记、资质登记、税务登记和纳税实现在本区的企业。

、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 2021年度萧山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

2. 奖补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2);

3. 与原件核对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奖补相应提供的材料

1. 申请二星及三星级绿色建筑补助的,需提供相应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

2. 新成立墙材企业申请产品认定奖励的,需提供项目批文或备案文件、土地合法使用证明、新墙材产品认定证书;

3. 新墙材认定企业申请科学技术进步奖、建设科学技术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企业荣誉奖励的,需提供相对应的获奖文件及荣誉证书;

4. 新设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申请竣工投产扶持奖励的,需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证明、项目竣工报告、经税务部门确认的纳税证明、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认定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5. 申请国家级、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企业)、省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奖励的,需提供相对应的认定文件及证书;

6. 新建一般化装配式建筑项目申请补助的,需提供项目的用地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或建设条件须知、施工许可证、经图审通过的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及装配率计算书、部品及部件采购合同;

7. 新建钢结构装配式商品住宅项目申请补助的,需提供项目的用地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或建设条件须知、施工许可证、经图审通过的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及装配率计算书、部品及部件采购合同;

8. 新开工装配式装修住宅项目申请补助的,需提供项目施工许可证、经图审通过的装配式内装设计图及装配率计算书、部品及部件采购合同、装配式装修开工报告、首层装修施工进度资料;

9. 申请省级及以上工法奖励的,需提供工法证书,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10. 申请资质等级升级奖励的,需提供新、旧资质证书、资质批准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11. 申请建筑业企业新入萧奖励的,需提供企业迁入证明、企业不迁离承诺,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同时需提供经统计部门确认的企业年度统计报表;

12. 申请创优夺杯奖励的,需提供项目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

13. 新获得省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申请奖励的,需提供通报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注:纸质申报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奖补的企业,应将对应的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萧山区城厢街道文化路87号B楼201室,收件联系:82635174;政策咨询联系:82622545),并发送资料扫描件至系统邮箱xsjgzx@163.com。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由于奖补资金需向财政部门申请,逾期申报奖补的,将不再受理。

(三)区建设局受理申报资料后,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由区住建局予以复核和处理,并公示复核处理结果。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建设局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后,按审核名单通过杭州市亲清在线数字平台拨付奖补资金。申报企业待确认后登录市亲清在线数字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要求提交奖补申请。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奖补政策的企业应在当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严重失信等情况发生,不属于亩均效益综合评价C、D类企业。

2. 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区建设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该企业申请奖补资格,对已发放的奖补资金予以追回。

3. 请各申报企业对照相关优惠政策,应按照同一(同类型)事项从优从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申请奖励。

4. 申请资质等级升级奖励的,应不包括企业通过重新核定发生合并、重组、分立等获取资质的情形。

5. 申请企业新入萧奖励的,统计的时间为迁入我区且产值纳入统计后第一个完整年度的产值,企业自迁入起至纳入统计完成产值认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申报奖励时同时应做出不迁离承诺(详见附件2)。

6. 申请新建一般化装配式建筑、新建钢结构装配式商品住宅、新开工装配式装修住宅项目补助的,应为当年完成省建筑工业化监管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的工程项目。申报高星绿建标识、新建一般化装配式建筑、新建钢结构装配式商品住宅、新开工装配式装修住宅项目补助的为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新开工装配式装修住宅项目补助的,应在首层楼地面施工后进行申报。

7. 此次奖补政策申报以各相关文件、证书、奖状发布日期为准。

新建一般化装配式建筑、新建钢结构装配式商品住宅以项目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为准,新开工装配式装修项目以项目装修阶段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关于申报2021年度萧山区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补资金的通知.pdf

1.2021年度萧山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docx

2.奖补资金申请承诺书.docx

3.奖补政策清单.docx

4. 亲清在线数字平台企业端操作指南.docx

5.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萧山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22〕24号).pdf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