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05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宣贯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9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开始施行。《解释(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的司法解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等突出问题作了具体规定。《解释(二)》的出台给建筑业企业带来了重大利好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新的要求。为了提高我区广大工程建设企业对《解释(二)》的进一步理解与应用,趋利避害,提高应对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市场信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将联合举办《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文件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需要的单位将报名表(附件1)的电子档于3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645222171@qq.com,我会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争取在萧山举行培训。参加本次培训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定学分8分。
联系电话:82634578
附:1、报名汇总表.xls
2、《关于举办〈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宣贯培训班的通知》点击网址http://www.hangzhoujx.com/article-482-1.html
杭州市萧山区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