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4 16:09:31发布者: 孙玲阅读: 0
各监理企业: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63号)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调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2、报送要求
(一)年报
有关企业于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附件1)扫描件。
(二)月报
1.有关企业于每月7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人员就业情况表。
2.月报自2023年7月起填报。
有关企业要认真学习住建部修订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附件2),准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按时、准确上报统计调查数据。
联系电话:82635174,技术咨询:010-88018812 010-88018813
附件:1.企业填报信息承书企业填报信息承书.doc
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doc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