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6 09:56:07发布者: 孙玲阅读: 0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企业、基地和项目认定办法》(浙建〔2023〕14 号),现将《关于做好 2024 年浙江省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企业、基地和项目申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和项目依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申请企业需根据申请项目规定的条件,对照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按顺序汇总成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不需装订成册)于3月17日之前报送至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萧山区城厢街道文化路87号B楼201室,收件联系:82635174)并提供电子文档(每份材料单独扫描 PDF 文件)至系统邮箱xsjgzx@163.com。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