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30 15:19:46发布者: 孙玲阅读: 0
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建函[2024]40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各单位请在有效期届满前做好资质延续工作,常见问题查看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政务服务常见问题(https://jst.zj.gov.cn/col/col1229739002/index.html)。
我局联系电话:82899325。
附:《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