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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分账管理和 银行代发的通知

时间:2018-10-09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领域“无欠薪”行动,我局于927日、29日,分批对未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分账管理和银行代发的施工企业分管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其中近30家企业未到会。会上传达了上级对“无欠薪”行动的最新考核要求,并下发相关资料,现将约谈会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未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分账管理和银行代发的施工企业,需签订《萧山区建设工程领域“无欠薪”承诺书》(详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上交我局(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文化路87B205室);

2、公司所属在萧建设工程的工资性工程款与其他工程款进行分账管理,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月结月清,不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款项支付;

3、公司立即与所有所属在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好《建设项目工资性工程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协议》(详见附件2,对工资性工程款总额、已发生人工费数额、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节点予以约定;

4、农民工进场时需签订《浙江省建设领域简易劳动合同(详见附件3,办理或登记工资卡时需签订《领取工资承诺书》(详见附件4

5、公司所有所属的在萧建设工程于201810月31日前到区住建局办理好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备案。同时,使用开户银行提供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日常考勤、工资性工程款汇入专用账户并将10月份的农民工工资通过专用账户进行银行代发;

6、未上交《萧山区建设工程领域“无欠薪”承诺书》的企业,请于20181012日前上交。

未在限定日期内完成上述相关工作的,我局将予以停工整改等处罚,特别是近30家未参加约谈的企业,若未完成上述相关工作,我局将予以加重处罚。

联系人:胡杰,联系电话:057182659107

 

附件:1、萧山区建设工程领域“无欠薪”承诺书

  2、建设项目工资性工程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协议

  3浙江省建设领域简易劳动合同

  4、领取工资承诺书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09

附件:1、2、3、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