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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梅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2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省、市、区有关做好2018年梅雨期防汛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防汛工作,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建筑施工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积极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防汛预案,建立防汛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方责任主体要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对施工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深基坑、高大支模架、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要重点关注,对工地临设与周边环境要进行安全评估,达不到安全距离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或搬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度汛。

三是加强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制度。要密切关注汛期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出现灾情、险情第一时间上报区安监站,并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