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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第七届萧山区“美德标兵”暨“最美萧山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7-19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各建筑业企业: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挖掘新时期“美德标兵”、“最美萧山人”等先进典型,根据区文明委《关于开展第七届萧山区“美德标兵”暨“最美萧山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萧文明委〔20187号)精神,决定开展萧山区建筑业“美德标兵”暨“最美萧山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强化道德典型引领,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美德、崇尚美德、弘扬美德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萧山建筑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二、评选时间

2018715日至2018815日。

三、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凡在萧山区建筑业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不分职业、年龄、性别,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优良的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的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孝老爱亲: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庭,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自强不息:热爱生活,自立自强,坚韧不拔,具有顽强毅力和拼搏精神,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逆境中克服各种艰难困苦,通过勤奋和努力在事业发展等方面获得突出成就;

其他:其他具有榜样示范意义的人物。

四、推荐方法

萧山区建筑业企业“美德标兵”拟评选表彰5名,当选者优先推荐至区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参加过往届评选但未当选“美德标兵”的人员可参加本届评选。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各建筑业企业应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美德人物,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原则上每个企业报送不少于1个。我局对评选中的人员将发文进行表彰。

要求将推荐表纸质版于815 前上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B205办公室,联系人:胡杰,电话82659107,电子版发送至xsjs406@163.com邮箱,其中2寸免冠照要求红底。

 

附件:第七届萧山区“美德标兵”暨“最美萧山人”评选推荐表。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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