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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未延期资质证书企业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2-01-07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我区大部分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企业资质证书,已自动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但尚有部分企业反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未被延期,为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延期,现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自行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省政务服务网两个平台中确认是否已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果有一处已延期,那说明企业已完成延期。

二、企业资质证书目前已过期,未被延期的企业,请上报以下材料:

1)公司要求延期的申请报告(报告中必须明确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 ,有效期,存在问题,并承诺申请延续的资质未办理过重组分立或注销手续,加盖公司印章)。

2)企业原资质证书,可以是电子证书,有纸质证书的企业,一并上交正副本原件。

3)能扫出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已过期企业资质证书情况汇总表》(附件1)。

5)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省政务服务网两个平台的查询截屏。

资质证书已过期的企业,请于2022年1月15日之前,将各材料交至文化路87号B203。同时将《已过期企业资质证书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以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xsjgzx203@163.com,文件名称为:公司全称《已过期企业资质证书情况汇总表》。

三、企业资质证书尚未过期,但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2年12月30日之前的企业,未被延至2022年12月31日的企业,即,请填写《未过期企业资质证书情况汇总表》(附件2),此件以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xsjgzx203@163.com,文件名称为:公司全称《未过期企业资质证书情况汇总表》。同时发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省政务服务网两个平台的查询截屏。接收该邮件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

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省政务服务网两个平台中,其中有一处未延期,或省政务服务网里仍无法打印出电子证书的,请填写《已延期存在问题企业汇总表》(附件3),此件以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xsjgzx203@163.com,文件名称为:公司全称《已延期存在问题企业汇总表》。同时发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省政务服务网两个平台的查询截屏。接收该邮件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

请各有关企业认真检查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材料。联系电话:82899325。我局对企业上报情况核实后,上报发证部门。

附件1:《已过期企业资质证书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未过期企业资质证书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已延期存在问题企业汇总表》.xls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