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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6-27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市场行为和诚信意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工作的通知》(函建字〔2018474 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市建委也就落实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我区落实省、市两级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建工程立即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全区各在建工程发承包双方要根据省厅《通知》精神,采用互评方式对对方的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5日前报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区住建局和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跟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抽查10个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抽查工程采用“双随机”方式确定。

三、市建委将于6月下旬至7月在全市范围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7月后迎接省建设厅检查。

四、根据省厅《通知》要求,检查时合同签约双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检查资料清单》准备好全部所需资料,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全部到场。

五、自查完成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可采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或者纸质材料送达。各在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本次检查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工作进行通知、督促。未按时完成自查工作的在建工程,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纸质送达地址: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四楼409室(萧山区振宁路600号国丰大厦D座)

联系电话:82899701

扫描件电子邮箱:Zgb12356789@163.com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工作的通知》【函建字(2018)474号】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