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22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各有关检测机构:
根据《杭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杭建工发(2017)429号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现将检测机构联网信息化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
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并在萧山区承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
二、实施要点
(一)检测机构须尽快实施完成力学检测数据信息上传联网,将“两材两块”检测数据接入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监管信息平台,同时各检测机构在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和上传的基础上, 需将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的砼试块、钢筋及连接件等试件的所有抗压、拉伸曲线进行储存,以便随时调取上传和检查,具体按市总站联网要求实施。
(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需具备二维码标记,通过识别二维码可获取检测单位、报告编号、工程名称、检测部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日期等信息。
三、实施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接到通知应立即对现有设备、软件进行升级,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联网、二维码防伪识别工作。
(二)检测机构实施力学检测数据信息上传联网时,具体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可与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检测科对接相关事项,联系电话:88398992。检测机构添加检测报告二维码防伪标记的具体要求,可向杭州市商品混凝土行业协会质量检测工作委员会联系,联系人:李 燕, 联系电话:81902372。
(三)我局将加大抽查监督力度,对未纳入检测信息化网络平台、未设置二维码标记的检测机构,督促其及时整改,严肃查处检测机构未经检测出具报告、擅自修改检测结果等违规检测行为。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