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3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住建局《关于实施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的通知》(萧住建建(2013)283号)的要求,2018年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名录即将到期,期满后需重新按程序建立名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局将择优建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杭州市范围内具有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资质的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备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检测能力且前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均可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萧山区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名录入库申请表》(附件1);
2、《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评分表》(附件2);
3、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6、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人员上岗证、身份证明、申报前3个月工资清单、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花名册及社保缴费凭证);
7、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明、申报前6个月工资清单、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花名册及社保缴费凭证);
8、已检测项目的检测合同与检测报告。
为保证检测效率,申请的检测机构应具备每天实施30户分户检验评估的能力。各检测机构应在2018年3月19日17时前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材料与检测监督科(地址:萧山区城河街8号,联系电话:82621892)提出申请。各材料复印件应用A4纸胶装成册,申请时提供各材料原件,核对后返还。审查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进入名录资格,同时,两年内不得申请进入名录。
我局将根据《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评分表》评定分值由高到低对报名的检测机构进行排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入库检测机构数量。名录有效期一年,期满后重新按程序建立名录。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