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17 16:17:37发布者: 阅读: 0
浙江中宙律师事务所黄建伟律师接受杭州永发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委托,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近期本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持假冒的本公司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私刻本公司公章,在萧山区多个建筑工程工地违法安装起重机械,获取不法利益,给施工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行为也严重侵犯了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对本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该行为涉嫌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为此,本律师郑重声明:
一、特别提醒广大有关单位、相关人士关注此事,凡建设工程项目涉及以本公司名义安装起重机械的,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核实,以确保安全。本公司联系电话:0571——82306138,联系人:洪强民。
二、对于冒用本公司名义、私刻本公司公章的违法者,本公司对其违法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本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浙江中宙律师事务所
黄建伟 律师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