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6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推进招投标活动的标后监管工作,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市场行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市建委也就落实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落实省、市两级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建工程立即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全区各在建工程承发包双方要根据省厅《通知》精神,采用互评方式对对方的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附件3发包人与承包人)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2日前报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区住建局和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跟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抽查10个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抽查工程采用“双随机”方式确定。
三、市建委将于7月下旬至8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9-10月份迎接省建设厅检查。
四、根据省厅《通知》要求,检查时合同签约双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检查资料清单》准备好全部所需资料,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全部到场。
五、自查完成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可采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或者纸质材料送达。各在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本次检查的牵头单位,负责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工作进行通知、督促。
纸质送达地址: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607室(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
联系电话:82899682、82899021;
扫描件电子邮箱:406515403@qq.com
附件:
1、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2、市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