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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市政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12-14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萧山区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结合萧山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全年专项检查计划的要求,定于201812月下旬开展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站受监范围内所有在建市政工程项目,重点是12588等重大民生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市政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情况;

(二)检查各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检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检查冬季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执行情况;

(四)检查市政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抽查混凝土构件的抗压强度、钢筋保护层、试块留置养护及原材料质量情况,并对主要原材料和结构实体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抽测。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和我站督查抽查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812月中旬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对照检查内容,对所属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填写《市政工程质量自查表》(详见附件1-5),经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确认后留存现场备查;

(二)201812月下旬为我站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阶段。我站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站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开展对市政工程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三)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适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测。

四、检查要求

(一)各有关责任主体应按照本次检查的重点,针对各阶段的施工特点,自查自纠。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我站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令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立即整改或作返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对相应责任主体和人员实施信用扣分,问题严重的将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市政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自查表

2、市政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自查表

3、市政桥梁工程检查用表

4、道路工程检查用表

5、给排水工程检查用表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81212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