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25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杭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为遏制我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我区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专项整治范围:全面排查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
(二)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预防和监管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
各企业请根据《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告知书》(附件1)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将告知书送达本单位每名受聘的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并填写《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附件2)。存在“挂证”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整改,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请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及表中所列人员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后形成一个扫描文件(文件名为**企业**注册类别自查自纠扫描件),另外形成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的EXCEL文件(文件名为**企业**注册类别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exl),于2月27日中午前两个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最高资质等级为特、一级的企业:tu734337726@163.com;最高资质等级为二级的企业:18505858725@163.com ;三级企业:942807513@qq.com;其他企业:tu1289398791@163.com)。不同职业资格类别的人员分别填表,分别形成两个文件。
(二)全面排查阶段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专业技术人员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局将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上报市建委。
未按时上报自查自纠文件的企业,将按上级要求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82899325、82899327。
证书注销办理:0571-85216767。
附件
1.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告知书
2. 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