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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8-03-12 00:00:00发布者: 阅读: 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4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按月足额支付和劳动合同制度

在本区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遵循以下规定:

1、用人单位应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制定本单位的工资管理制度体系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等),并在本单位规章制度中予以明确。

2、用人单位应与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参照附件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每月工资的发放金额、支付日期,并按时足额发放。

3、用人单位可以项目为单位制定单独的奖金分配方案或绩效考核办法,并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对应的奖金或绩效工资的的支付周期和日期、支付方式等内容。奖金、绩效工资的发放,最晚应在施工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付清。

二、进一步强化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根据《杭州市建委关于推进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杭建市发〔201639号)文件要求,萧山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及新开工工程施工现场,统一使用杭州市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施工总承包企业: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检查、督促本企业所属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企业及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应按“杭州市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规程”的要求,配备专人和必要的设备设施,对进、出工程项目现场人员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校验后,方可同意其进、出工程项目现场。未经二代身份证校验身份信息的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工程项目现场。

分包企业:按企业编号和密码登陆系统,检查、督促本企业所属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各分包企业项目部应自觉接受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的现场实名制管理,落实专人配合完成对本企业人员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进场、离场校验登记,并及时落实相关整改工作。

监理企业:按企业编号和密码登陆系统,检查、督促本企业所属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监理企业项目部应落实专人,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对现场人员(含监理企业人员)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进场、离场校验登记。同时,监理企业要定期组织检查建设工程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检查情况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记录。

三、进一步强化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要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对工资性工程款数额、工资性工程预付款数额和抵扣方式、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数额和支付方式予以约定。

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作业协议时,必须将人工费和辅材费等其它费用分开,明确支付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进行分账管理。

建设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性工程款给施工单位,并监督其专款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建设单位要全面掌握项目总包、分包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及时核查、统计。建设单位对其所选择的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负有监督、检查和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专管员制度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杭人社发〔2013585号)文件要求,按照“谁用工、谁主管”的原则,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每个项目部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工资专管员。分包企业在施工项目部配备工资专管员,由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分包企业的工资专管员配合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其指定人员做好项目部的劳动用工管理、民工工资支付并依法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三本台帐(详见附件234。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并建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民工工资专管员制度,规范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五、进一步强化杭州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制度

2018318前,各项目部在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根据规定内容和尺寸设置好《杭州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详见附件5

六、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问题应对处置的责任追究

区住建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将针对相关情况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工程,将给予信用扣分、停工整改等处理。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或因未及时妥善处理内部纠纷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企业,将对其进行全区通报批评、记入“黑名单”等处理,并视其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增加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金额、限制市场行为、暂停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等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区住建局联系人:胡杰  联系电话:82659107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人:陈丹、方哲潇  联系电话:82620310

附件1:萧山区建筑业简易劳动合同书

附件2:萧山区建筑施工现场职工花名册

附件3:萧山区建筑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

附件4:萧山区建筑施工企业员工工资发放表

附件5:杭州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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